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我区2008年度自治区级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见附件1、2)。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二)高职自治区级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条件请参考《2008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见附件3—5)。
(三)推荐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原则上是2003—2007年我区已认定的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对不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之列,又确实达到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要求的课程可在申报2008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同时,推荐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是校级精品课程。
(四)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
(五)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或国家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在5年内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二、申报推荐名额
(一)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008年,我厅计划评审产生自治区级精品课程80门左右,其中普通本科50门,高职高专30门(评审结果可少于设定名额)。申报名额分配如下:广西大学6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每校4门;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中医学院、桂林工学院、桂林医学院、广西工学院等每校3门;其他普通本科高校每校2门,独立学院每校1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和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每校4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等每校3门;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1—2门,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每校1门。对2007年获得国家精品课程的高校可在以上申报名额的基础上增加2个申报名额。
(二)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教育部下达给我区的推荐国家精品课程的名额为23门(其中本科课程16门,高职高专课程7门)。学校推荐国家精品课程门数不超过本校现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门数的20%,不足1门的按1门推荐。2007年获国家精品课程的高校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评审标准和申报推荐办法
(一)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参照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执行。
(二)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各校申报和推荐的精品课程进行评审,确定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和推荐国家精品课程。各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正常运转,否则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三)在确定推荐为国家精品课程后,入选课程的负责人应按要求使用终端软件(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下载2008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并将填好的申报表保存为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系统支持的REQ格式文件。各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汇总本校申报表后报送至我厅高教处,由高教处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一次性提交课程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请各高校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有关联系人信息请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厅高教处(发送邮件至gxgjc@126.com,格式见附件6)。
(二)申报工作采用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
1.纸质材料要求。
(1) 公文。各高校申报和推荐精品课程的正式公文一式2份。推荐公文包括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汇总表和推荐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8)。
(2)《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3份。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可登陆广西高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http://jpkc.gxtc.edu.cn/)下载,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可登陆国家精品课程网站(http://166.111.180.5/)下载。请同时将所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后发送至我厅高教处邮箱(gxgjc@126.com)。注意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和推荐国家精品课程的电子文档分开打包。
2. 网上申报。
请登陆广西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http://jpkc.gxtc.edu.cn/),按照申报指南提交申报材料。
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我厅高教处联系人:魏莹莹,联系电话:0771—5815185,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编:530021。精品课程秘书处联系人:广西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胡华进,联系电话:13878868869,广西师范学院网络中心主任兰瑞乐,联系电话:0771—3908038,13978809128。
附件:1.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
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