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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2008-2-29 16:17:47  

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高等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实施,旨在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队伍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促进教学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

“十一五”期间,我区计划在全区高校建设150个左右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明显、结构合理的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并重点加强教学团队的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总结推广教研成果和青年教师培养培训等工作,使其在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力争有一批团队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二、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

(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高校教学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相对稳定的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高职团队中应有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

(二)带头人。本科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在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高职团队带头人应在本行业的技术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具有企业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经历。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与改革,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果突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三)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过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五)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国家级规划教材、自治区级优秀教材立项项目等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自治区级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三、实施办法

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采取以学校建设为基础,努力构建学校、自治区和国家三级优秀教学团队体系。我厅以组织评审立项的方式开展建设,并加强对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评估,建设期为34年。

四、2008年自治区级教学团队评选方法

(一)评选及推荐名额。

2008年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评选名额为50个(评审结果可少于设定名额)。各普通本科高校按照附件1分配的名额推荐教学团队。高职高专院校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已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和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各3个,成为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2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推荐1个教学团队。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自治区级教学团队。

(二)推荐要求。

请各高校于3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1.公文。各高校推荐教学团队的正式公文(一式1份)。

2.广西高等学校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10份。(见附件2)。

32008年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

4.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及教学团队推荐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xgjc@126.com

我厅高教处联系人:魏莹莹,联系电话:07715815185。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编:530021

附件:12008年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西高等学校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32008年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