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监厅函〔2007〕2号)要求,经层层遴选和推荐,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认真研究、评审,拟推荐中共广西师范大学纪委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推荐姚成东、刘承伟同志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个人,推荐刘新建、覃干征同志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受嘉奖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07年9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266;传真:0771—5815265)。
群众如实反映以上评选工作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九月六日
附件:
广西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一、先进集体(1个):中共广西师范大学纪委
二、先进个人(2人):
(1)北海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姚成东
(2)桂林医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刘承伟
三、嘉奖(2人):
(1)广西大学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室副主任 刘新建
(2)广西贵港市桂平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覃干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