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在我区高校的全面实施,推动全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展示近年来我区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教学成果,经研究,我委、厅决定在全区高校开展2007年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
本次活动由我委、厅主办,广西高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具体承办。
二、活动对象
全区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在校大学生。
三、选题范围及参考选题
(一)选题范围。
以2006年秋季学期以来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3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为选题范围。
(二)参考选题。
1.大学生诚信意识调查研究。
2.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与人才观调查研究。
3.大学生择业倾向与社会需求协调机制研究。
4.广西大学生科技素质与人文素质调查研究。
5.近代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反思。
6.百色起义与中国革命新道路的探索。
7.辛亥革命与中国民众民主意识的觉醒。
8.全球化背景下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思考。
9.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广西村民自治建设。
10.科学发展观与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
11.广西 “三农”问题的调查与对策研究。
1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查研究。
13.广西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状况的调查。
14.广西不同社会成员间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情况调查。
15.其他选题。
四、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要求
(一)部署阶段。
1.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8月30日。
2.工作内容和要求。
(1)在全区各高校部署开展活动。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选题和立项活动。
(2)以学生研究性学习小组的形式进行选题立项。申报立项的学习小组人数不超过7人(含),专业不限定,小组要指定1名负责人。
(3)申报者可以从参考选题中选择1项进行学习研究,也可以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主要内容自主选择论题进行研究。同一名学生只能参加申报一个选题,不能同时参加申报两个以上(含)选题。
(4)参加选题立项的学习小组至少要有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指导。学习小组可以自行邀请指导老师,也可请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代为指定1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学习小组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全过程。
(5)各高校要广泛组织开展课题立项和成果申报工作,并按分配名额将申报材料报送广西高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秘书处。
(二)调查和撰写阶段。
1.时间:2007年9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
2.工作内容和要求。
(1)各高校获立项的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课题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课题小组要充分利用暑期的时间,开展调查研究,要通过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结合课程教学的进度和要求,撰写相关的研究论文和研究报告。
(2)成果最终形式:要求以实证研究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为主,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总结和评比表彰阶段。
1.时间:2007年11月~12月。
2.工作内容和要求。
(1)各高校立项课题小组填写《2007年广西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申报书》(见附件),将成果送交所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进行初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要提出初评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后推荐参加全区评比。并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书和相关材料一式10份报广西高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秘书处,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邮编:541004。同时将成果申报书和成果的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件到:cyx@glite.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校学习研究成果”。
五、申报名额及奖励
(一)名额: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项,高职高专学校每校限报1项。全区共设30项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奖。
(二)立项:经各高校选送的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均为2007年全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课题。
(三)奖励:所有立项的学习课题均要求报送学习成果,由广西高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组织专家组评比,结果报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教育厅思政处。评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和颁发奖励证书,给予指导教师颁发奖励证书。
征得作者同意,选择部分优秀学习成果在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站上展示。
六、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课题的立项和成果申报与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的实施和改进教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和指导大学生进行课题设计和成果申报。
(二)经学校同意推荐立项的学习小组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紧扣选题,结合改革开放的社会现实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精心做好课题策划,切实增强课题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组织开展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富有时代气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努力取得丰富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
(四)各高校和大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组要在加强课题研究、实践活动的同时,采取举办成果研讨会,认真组织成果的总结交流,对优秀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努力扩大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社会影响和在广大学生中的影响,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可将研究性学习立项课题纳入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考评之中。
文件和表格可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上政策与通知栏目上查阅和下载,网址:http://www.gxedu.gov.cn。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思政处联系,电话:0771—5815117。
附件:广西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申报书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