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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选拔中层领导职位跨部门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2007-7-30 10:05:25  阅读

区直和中直驻桂机关中层领导职位跨部门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桂组通字〔2007〕58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我厅选拔中层领导职位跨部门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报送你办,请审示。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选拔中层领导职位跨部门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自治区教育厅选拔中层领导职位跨部门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区直机关中层领导职位跨部门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07〕58号)精神,我厅决定将广西招生考试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作为中层领导职位跨部门跨单位竞争上岗职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区直机关开展选拔广西招生考试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中层领导职位跨部门跨单位竞争上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努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有激情、干实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加强我厅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干部合理流动,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二、竞争上岗目标职位
    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
    三、参加竞争上岗的对象范围
    自治区直属机关及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机关、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中直驻桂单位工作人员。目标职位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参加本单位职位的竞争上岗。
    四、参加竞争上岗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现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或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和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或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较好的分析、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使用计算机进行大规模数据处理经验,并熟悉大型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模式和应用的组织特点。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确定职位。对我厅机关职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确定目标职位。6月底前完成。
    (二)下发通知和发布公告。制定和发布招生公告,内容包括竞争上岗的职位、参加竞争上岗的对象范围、条件、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等。7月中旬完成。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根据选拔的条件和要求,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如目标职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则取消竞争上岗。此项工作8月6日前完成。
    (四)笔试和面试。9月10日前完成。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综合考察应试者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验、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拟请5名厅领导、处长(主任)任考官,分别给面试者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9月30日前完成。
    1.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的情况,择优确定3名考察对象,由人事处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意见,报厅党组审定。
    2.公示。厅党组初步确定拟任用人选,并在本厅范围内和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公示(7天),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
    3.任命。公示期满,如无较大问题,即办理任命手续,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过考察,胜任工作者正式任用;不胜任工作者,取消任用资格,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厅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余益中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杨伟嘉副厅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组织部、纪检组、广西招生考试院和纪检组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益中  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黄雄彪  广西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  员:莫诗浦  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部长
    赵付生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文  焱  广西招生考试院信息技术处处长
    黄贵珍  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林冰同志。

 


->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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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院校举办高职教育与高职院校举办中职教育情况调研的通知
·关于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征求《广西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广西实施〈教师法〉条例》修订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网上申报、备案和评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动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评选工作的通知
lastupdate:2004-9-12 23:43:36 by sysop